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老赖”一词,它指的是那些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为了惩戒这种行为,我国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多久才能消除呢?以下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我们要明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原因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名单的消除时间线是怎样的呢?
1、自动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认为应当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情形,人民**会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这种情况下,失信名单的消除是自动的。
以下是具体的时间节点: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述条件,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2、期限届满: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义务,其失信信息将在以下时间节点自动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在二年内,如果没有新的失信行为,期限届满后,失信信息会自动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履行了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人民**也会提前删除其失信信息。
3、申诉途径: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认为自己的失信信息有误,或者符合删除条件但未被删除,可以向上级人民**申请纠正,上级人民**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确实有误的,应当及时纠正。
以下是一些额外知识点:
在被列入失信名单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多种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限制办理信用卡等,这些惩戒措施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失信名单的消除时间主要取决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履行完毕,失信信息将很快被删除;如果未履行完毕,失信信息将在二期限届满后自动消除,在此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执行工作,尽快履行义务,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更多不便,以下是几点建议:
1、诚信为本,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轻易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2、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要积极履行义务,争取早日解除失信信息;
3、若对失信名单有异议,要及时向上级人民**申请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