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全称为中国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中国社保的实行起始年份及相关背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的单位保障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国政府开始着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中国社保的实行起始年份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标志着中国社保制度改革的正式启动,该规定要求国营企业在招用工人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保制度改革的起点。
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93年,这一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根据这一决定,我国开始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以下是各个社保项目开始实行的具体介绍:
养老保险: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此前,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保险: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政策,此后,全国各地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失业保险: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工伤保险: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政策。
生育保险: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社保制度已逐步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保制度仍在不断改革与完善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后,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